30/1/2012

What is Success?

27/1/2012

收到十年前的自己寄給我的信 1


「這十年來做過的事,能令你無悔驕傲嗎?那時候你所相信的事,沒有被動搖吧?」

回望過去,發現當日的那個自己很天真很傻,以為自己淺水戲游龍,他日必有一大番成就。可是,才剛離開大學校門,便遇上惡劣的經濟環境。找工作處處碰釘子,不斷發求職信,無論是心儀的或不喜歡的職位都發信,但連面試機會都沒有,更遑論找到自己想做的工作-現在再看,其實自己也未必喜歡那種工作,只是以為自己喜歡而已。我發現,原來不是自己喜歡,就會得著,任憑你再努力,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苦候了良久,我做了一份我從未想過的工作:在一間社福機構做行政工作,做一些雞毛蒜皮的事:預訂蒸餾水,買紙巾和文具,管理中心現金,設計機構網頁(!),帶領營會活動,後來「勁」了一點,負責寫申請基金的計劃書,還獲批了一張乒乓波枱!

曾經我埋怨自己為什麼要負責這些「無謂」的工作,可是現在看來,如果當日沒有這段「無謂」的日子,日後的我必定「雞手腳鴨」。

即使當時每天都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我心底仍然希望自己能夠做到想做的事,也相信生活不只是工作、工作和工作。某天,我參加一個DJ班,再後來的某一天,我成為了那個DJ班的負責人。

自此,我進入了一個新世界(這是我後來才知道),所看的所想的,跟之前變得不一樣。

起初,我對做電台工作一竅不通,連mixing、寫稿、度橋、主持技巧、廣告設計、義工訓練等萬七項工作是什麼都不知道,但每星期都要做!沒有人教,唯有打電話求救。可是遠水不能近火,只好硬著頭皮做。我還記得第一天上班,由早上九時做到晚上十一時多,我仍做到哭喪著臉,幸好有高人飛撲相救,我才能脫險。

我一直「摸著石頭過河」,近年開始站穩陣腳,一切慢慢上軌道,漸漸建立自己的想法,思考自己想做的事。這次跟以前不同,從前我以為自己清楚自己想做什麼,但原來那只是來自社會和別人的聲音,一直在扮演別人,而其實從來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因此,當我思考這問題時,覺到異常陌生,寒意不斷從心底浮起,因為我擔心我答不到,我害怕承認自己原來只是一件小鈴薯。

不過,我就是一個平凡人,只要做自己感興趣又在行的事,就是最舒適、最美好的事。做小鈴薯,也可以不平凡。畢竟天天拯救地球、打怪獸的生活,其實也很累,還是留點瑣給其他人類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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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012

Completeness

當我感到生命有欠缺時,祂擁抱我說:「讓我把你變得完全。


其實我們每一個都是完整的,在祂眼中。


我們以為生命有缺憾,要找到另一半才能與走下去,但其實我們每一個都是完整的生命,就算只有自己一人都能好好的走;也只有自己生命整全健康,才能夠與別人一生同行並肩。

17/1/2012

胡說八道

(此文不似blog,似自我對話,疏理纒繞在心中的想法,純粹同自己講o野,睇唔明就算。)

我喜歡看blog,每個blog有其主人的風格和特性,從中看到blog主到底關心什麼。有些blog主從一而終,不論談什麼,最後都回歸到他關心的議題。如果對方所關心的話題跟我對口味,我便會不時追看他的blog。雖然彼此素未謀面,但彷彿相識已久。

我佩服有自己風格的blog主,對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也會找相關的資料或材料加以評論、發大o黎講、上網上線等,總之死都兜返去講自己關心的事,也不賣讀者(?)的帳,一派「我就係講呢d,唔o岩就過主」的態度,合則來,不合則去,多瀟灑(!)。(注意:不賣帳不等於全文事無大小、鉅細無遺地滙報當曰所發生的所有事;或無病呻吟,自以為文藝少女/青年;或扮型懶玄,但其實除了他本人外,根本無人明佢講乜)

我愈來愈覺得人生的時間很少,要做就做自己喜歡的事,還要專注地去做。雖然到最後可能得個桔,但總好過一生人做盡自己不喜歡的事;而且天天做「浪費」人生的事所賺到的錢,都不夠我在香港買一間屋,既然再勤力都係咁,倒不如過自己想要的人生吧。

可是,眼見人人都有自己關心的科題,而我則好像老是講不出自己關心什麼。是男女感情嘛,我還未有豐富的歷練,所講的還不是講來講去三幅被、扮晒o野;是學習英文嘛,英文學來學去仍是水皮,談不上向外國人介紹中國文化(好大想頭呀!);是節儉省錢生活小智慧嘛,比我更精明的大有人在,何況省錢又有多大的意義呢?

(第三、四段的想法有點精神分裂)

彷彿我所關心的,盡都是細眉細眼,難登大雅之堂,什麼social concern,什麼高大威猛的道理,我全都談不上。可是,我就是愛在生活中找小樂趣,喜歡精巧的生活用品,愛到二手店或地攤尋寶,在生活最微小的地方體會大意義。

以小見大,是我的特性。然而,我總覺得不夠亮麗啊!很不甘心。而且又未講到細微之處到底有多大的意義,好像一切只是我自言自語,自我滿足。可是,我就是own不到大道理,說得再動聽,其實只是扮演別人。觸動我的可能是一種被稱上一輩的思想(?),就是人與物的情。我喜歡經典,因為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大多數是有價值和耐用耐看,代表著那東西能深刻地回應到人的需要(這是哪門子的文字?!),保留了一份堅持、價值和信念,例如:Chanel的2.55,Little black dress,萬里長城等。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古跡,歷史建築物,看古詩和經典名著之原因。

我也愛二手物,因為我覺得再不起眼的東西,都盛載著一份價值,只是我們生活得太急,來不及思考如何善用或翻新或修補,便買新的東西來取代。在每一次拋棄與擁有的過程中,也許我們在尋求一些什麼,可能是認同,可能是滿足,或其他我未知道的東西,但我總認為這社會對人又好,物也好,很多未被好好運用或發掘,就趕急地被遺棄,失落的或許不單單是一件物件,也許是我們心底渴求的情-被珍重和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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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012

今晚的月亮很圓


每一次抬頭見到滿月,都被她的皎潔迷住,彷彿她有很多故事要告訴我。

小時候,乘車時見到月亮,無論車輛走了多遠,她依然如影隨形,好像擔心我孤單,要陪伴我回家。長大後,我當然明白月亮隨物體移動,只是光學上原理,不過每次見到月亮,我好像重遇一位老朋友。

見到月亮,我也想起李白的<把酒問月>,其中有兩句最令我著迷:「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現時天上掛著的月亮,曾經照過許多我們從未見過的古人。只要我望著這個古人也曾望過的月亮,我便能在精神上超越時空與古人溝通,看到他們曾經看過的東西,我就好像跟他們站在同一時空了。

看著月亮,我想起一些在歷史書上讀過古人,但也想起更多連姓名都未被記載的古人。無論是否曾在歷史的洪流中留名也好,如今他們都俱往矣,我們也將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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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012

Love your body

我是一個時常都很熱氣的人,原因是很夜才睡覺(有時因為工作關係,但更多時候是自作孽),虛火上升就會熱氣,因此經常生「飛滋」,往往要騰折一星期才復原(就算有「飛滋」膏都要四五天才復原,根本沒有分別!),很苦惱。

有一次,我老細告訴我:「吃維他命B,可以減少生『飛滋』(幾押韻)」,於是我買了一大樽維他命B丸來吃,的確生「飛滋」的次數少了,但產生了另一個問題:我發現自從開始吃維他命B丸後,自己好像胖了。我跟老細談及此事時,他才施施然說:「對啊,維他命B會令人胃口大開啊!」

從此,我再沒有吃過半粒維他命B丸。

可是生「飛滋」的問題依然持續,怎辦才好呢?

我曾試過與「飛滋」同歸於盡:就是用鹽「」佢!狠心的下場是兩敗俱傷!

後來,有一位中醫師介紹我飲健康工房的清熱三冬茶,味道微苦,但喝過後,感到體內的熱氣好像消退(?),熱氣減少,自然生「飛滋」的機會也少了。

(這不是鱔稿!我沒有收佣金!)

不過,要真正地清熱,還是要先正視熱氣的源頭,以及認識解決熱氣的正確方法:


說到底,還是減少不必要的熬夜吧。(話雖如此,「熱氣」食物確很吸引啊!)

*****

最近看到這廣告,不禁會問:點解有病唔係去睇醫生和好好休息,而係要食成藥,仲要留o係公司搏殺?



每個人的身體都有天然的抗拒力,只要讓身體有機會休養生息,自然可以擊退病菌。可是,社會凡事講求效率和productive,傷風感冒等「小病」不是請病假的理由,負傷上陣才能贏得老細的歡心,即使身體已捱到五癆七傷,都只能小休一會,就要再上沙場。要員工不斷透支體力和健康來賺取利潤,這是哪門子的概念?試問毫無機會休息的身體,所做出來的東西可以有多productive?買一盒成藥一百幾十,看似省下看醫生的錢,但身體捱到出大病,就不是一盒半盒的成藥醫得到,還是要倚賴政府的醫療系統,最後整個社會要為chur爆人、賺到盡而付出沉重的醫療開支,這是不是最不productive?

當人被視為工具,無需顧慮健康,沒有家庭生活,沒有個人空間,沒有喜怒哀樂,一切只求多、快、好、省,我們的生命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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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快、好、省

2/1/2012

發軟蹄的母鹿

我不太喜歡做運動,但為了健康,最近開始跟同事在午膳時間到公司附近跑步。小隊中,有些成員經常跑步,所以跑得從容不迫,還可以邊跑邊談笑風生,而我則像極一頭被拖著的牲口,落在大後方,以比急步走路快一點的速度「跑步」,而且還要跑捷徑,當我以為可以比跑全程的同事能早一點回到公司時,卻被他們後來居上!

整個跑步路線中令我最吃力的一段,是由山腳行回位於山頂的公司,那是我流最多汗的一段路。第一次跑步後,我跟同事戲言:「何必要跑步呢?由山腳行回公司便算了!」當然,第二次跑步時,他們沒有理會我的「建議」,逕自開跑了。

一跑步,我的「小掩」便痛,痛到我什麼都想不到,只能一邊按著「小掩」,一邊不斷數著12345678以調節呼吸,慢慢心神便被清空,變得專注,彷彿體內和心靈中的毒素被排出,竟然感到一點點快樂,可能那是安多芬吧!



通常跑到一半,我便想放棄(跑捷徑的人竟然仲夠膽咁講!),但心中有一把聲音:「發軟蹄的母鹿,祂是你的力量,要提起你的雙腿,繼續向前奔跑吧!」

我還以為那是來自聖經,但熟悉聖經的同事糾正我,那應該是:「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處安穩。」(撒母耳記下 22:34)

似乎我除了要多多練跑之外,還要多看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