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不似blog,似自我對話,疏理纒繞在心中的想法,純粹同自己講o野,睇唔明就算。)
我喜歡看blog,每個blog有其主人的風格和特性,從中看到blog主到底關心什麼。有些blog主從一而終,不論談什麼,最後都回歸到他關心的議題。如果對方所關心的話題跟我對口味,我便會不時追看他的blog。雖然彼此素未謀面,但彷彿相識已久。
我佩服有自己風格的blog主,對事物有自己的看法,也會找相關的資料或材料加以評論、發大o黎講、上網上線等,總之死都兜返去講自己關心的事,也不賣讀者(?)的帳,一派「我就係講呢d,唔o岩就過主」的態度,合則來,不合則去,多瀟灑(!)。(注意:不賣帳不等於全文事無大小、鉅細無遺地滙報當曰所發生的所有事;或無病呻吟,自以為文藝少女/青年;或扮型懶玄,但其實除了他本人外,根本無人明佢講乜)
我愈來愈覺得人生的時間很少,要做就做自己喜歡的事,還要專注地去做。雖然到最後可能得個桔,但總好過一生人做盡自己不喜歡的事;而且天天做「浪費」人生的事所賺到的錢,都不夠我在香港買一間屋,既然再勤力都係咁,倒不如過自己想要的人生吧。
可是,眼見人人都有自己關心的科題,而我則好像老是講不出自己關心什麼。是男女感情嘛,我還未有豐富的歷練,所講的還不是講來講去三幅被、扮晒o野;是學習英文嘛,英文學來學去仍是水皮,談不上向外國人介紹中國文化(好大想頭呀!);是節儉省錢生活小智慧嘛,比我更精明的大有人在,何況省錢又有多大的意義呢?
(第三、四段的想法有點精神分裂)
彷彿我所關心的,盡都是細眉細眼,難登大雅之堂,什麼social concern,什麼高大威猛的道理,我全都談不上。可是,我就是愛在生活中找小樂趣,喜歡精巧的生活用品,愛到二手店或地攤尋寶,在生活最微小的地方體會大意義。
以小見大,是我的特性。然而,我總覺得不夠亮麗啊!很不甘心。而且又未講到細微之處到底有多大的意義,好像一切只是我自言自語,自我滿足。可是,我就是own不到大道理,說得再動聽,其實只是扮演別人。觸動我的可能是一種被稱上一輩的思想(?),就是人與物的情。我喜歡經典,因為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大多數是有價值和耐用耐看,代表著那東西能深刻地回應到人的需要(這是哪門子的文字?!),保留了一份堅持、價值和信念,例如:Chanel的2.55,Little black dress,萬里長城等。這就是我為什麼喜歡古跡,歷史建築物,看古詩和經典名著之原因。
我也愛二手物,因為我覺得再不起眼的東西,都盛載著一份價值,只是我們生活得太急,來不及思考如何善用或翻新或修補,便買新的東西來取代。在每一次拋棄與擁有的過程中,也許我們在尋求一些什麼,可能是認同,可能是滿足,或其他我未知道的東西,但我總認為這社會對人又好,物也好,很多未被好好運用或發掘,就趕急地被遺棄,失落的或許不單單是一件物件,也許是我們心底渴求的情-被珍重和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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