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話要有個人想法,不可以一式一樣,不可以不求甚解地跟大隊走,但有一個時候,不能有主見,不要有思考,總之要跟大隊,若不,小則被人__,大則是一項死罪。你知道在何時嗎?
有一次,我在舊公司負責寫一個proposal,申請一筆基金撥款,大老細之所以叫我去寫,是因為我剛入行,沒有太多嘅定包袱和思想框框;大老細又話無agenda,叫我放膽去寫,於是我閱讀基金的申請細則,以及了解過基金的撥款要求後,在符合「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提出一個較具創意的想法,例:以民間鬼故來包裝古蹟導賞團,一來夠啅頭,二來令住在該區的居民可以向市民介紹社區歷史,既增加就業機會,又加強社區網絡,我以為大老細會非常欣賞我這個另類的想法,但事與願違...
大老細看過我的計劃書後,話好有創意和個人想法,但因舊公司以前未做過,沒有相關經驗,強烈建議我用一些較穩陣的做法,即「抄考」以前成功申請到基金的方案,因較有保證申請到撥款,令公司有資金運作。我遊說大老細嘗試新的做法,但愈講我便愈發現他其實有hidden agenda,並不是真的希望員工有個人想法,而且極希望我能跟他那一套,不要再抗辯下去。最後我放棄了自己的觀點,因為我知道拗來都無用。有個人觀點不是不好,但當領導已經心中有決定時,最好不要有自己的想法,否則贏咗場交,輸咗份工就無謂啦。
矇著耳朵 那裡那天不再聽到在呼號的人
矇著眼睛 再見往昔景仰的那樣一道疤痕
打工又好,做人又好,成日都話要有個人想法,但當影響到領導嘅利益嗰陣,就會要求大家唔好有主見,最好領導話乜就乜!咁又係,同上頭撐到咁「行」為乜吖,少則無咗份工,大則會無啦啦失蹤或者比人困住。話明主見,主見,就算有幾咁有主見都好,都要睇吓做「主」嗰個想唔想「見」你先得嘅!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