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在這裡胡言亂語,自說自話,總某有些人在看,在回應,甚至把我的話記在心頭。其實我只是一件小鈴薯,怎會值得你們記掛呢?但竟然有人建議我把這裡的瘋言瘋語改頭換面,再放到大氣電波播放(!)
簡直瘋了!
不過,為什麼不行呢?
記得在加拿大時,曾討論到創作應該做給別人還是自己看
答案令我非常感動
不一定要講超凡的大道理,其實就算再細眉細眼的生活體會和個人的掙扎,也可以是其他人共同的經歷和掙扎。如果所創作的不是做給自己看,先感動自己,其實無法感動到別人。只是,如果所創作的作品,能有一點兒感動到別人,就是bonus。
對啊,要是自己也感動不了,也不想做,怎能感染別人?
我一直不敢把自己的想法和觀察,組織成有系統的作品,因為總覺得太細碎,可是我就是關心一些瑣碎的事啊!喜歡從一些細微的地方,悟出一點點生活體會,有時候還自我安慰地釋放了自己的心。
我不知道這些故事對你有什麼意義,只是如果我的經歷曾引起你的共鳴,讓釋放我心靈的領悟,同樣釋放了你的話,真的要感謝主。
說到底,是時候做一件我喜歡的事情了。
3 則留言:
撐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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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爆了! gogogo!
我們這群夠瘋的,一同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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