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2011

時候到了。

下文完全九唔搭八無厘頭散修修,但正就是我最近在思考的東西。

#1 可愛。不可愛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馬太5:43-45)

雖然我不明白,但祂的確同時創造了可愛的creature和不太可愛的creature,有些容易去愛,有些很難去愛,但無論可不可愛,都是祂的創造。沒有理由只愛一些易愛的,而忽略那些不易愛的?

#2 幾十歲先嚟搞d咁嘢:
星空也曾空白
蒼白貓和缺氧魚

#3 祂老人家總是死心不息。

Matthew 6 MSG
" 30-33"If God gives such attention to the appearance of wildflowers—most of which are never even seen—don't you think he'll attend to you, take pride in you, do his best for you? What I'm trying to do here is to get you to relax, to not be so preoccupied with getting, so you can respond to God's giving. People who don't know God and the way he works fuss over these things, but you know both God and how he works. Steep your life in God-reality, God-initiative, God-provisions. Don't worry about missing out. You'll find all your everyday human concerns will be met.

34"Give your entire attention to what God is doing right now, and don't get worked up about what may or may not happen tomorrow. God will help you deal with whatever hard things come up when the time comes."

#4 I am a robot.

26/7/2011

You've got a friend in me.

人長大了,就慢慢發現好朋友不一定要天天見面,通電話講心事,keep住聯絡才能維繫友誼,因為大家都很忙,但一切在心中。即使忙、少見面、少溝通,但彼此都清楚知道,要是自己有事,對方一定會撲出來幫手。

我和他就是這種關係。

我和他每個星期都一起開咪,我們很少講心事,也不是天天見面,聚在一起時多數度橋傾idea做節目,像公事上的夥伙多過好朋友。不過,我知道當我有困難時,他一定會義不容辭地幫忙。

有一次,節目進行改革,整個節目結構改變,分成幾個小環節,為此要錄demo,看看新環節效果,又要一次過錄製幾個新jingle同promo,要同時仍要運作每星期的節目,再加上我當時剛開始夜晚part-time讀書,可以說是應接不瑕。有一晚當我mix一大堆jingle同promo mix到頭昏腦脹、毫無頭緒時,他問我:「需要幫手嗎?」,其實我沒有告訴他我的情況,因為通知他的工作也很忙,不想打擾他,但他還是眉精眼企地知道我極需協助,可是又沒有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來施予幫忙,只是淡淡的問一問,由得我決定是否需要幫忙。那時,我想起這首歌。



喺其中一集「反斗奇兵」入面,胡廸比人捉走咗,巴斯光年排除萬難去救佢,就算有危險,好辛苦,但係巴斯光年都無say no,因為佢哋係好朋友。我同他睇起上嚟唔多似好好嘅朋友,似工作拍檔多一點,而且佢仲成日取笑我,好似對我好衰,但我同他相識多年,認識他的為人,他即使口中沒有說什麼,我好清楚知道,如果當我有難時,他都會好似巴斯光年咁嚟救我。對吧,KK? ;)

18/7/2011

Less is more.

把自己用不著的東西捐出去,既造福其他有需要人士,又可以減少浪費,一舉兩得!最重要是二手物品價錢平嘛!我很喜歡逛二手市場,能夠不時用較平宜的價錢買到還是新簇簇的二手心頭好,實在很划算!

把用不著的東西捐出去,的確可以減少堆田區和家中儲物室的壓力,但要是那些是「雞肋」物品-保留又浪費空間,捐又捨不得-應如何處理?要是能把家中收藏多年,但再無用武之地的東西跟人換取想要的東西,是不是更環保、更物盡其用?

我曾參加一個本地以物易物的網站,那種可交換的物種上至生果電話,下至紙巾都有!交換站將「雞肋」物品的僅餘價值發揚光大,我用它們換取不少自己想要或需要的東西,例如:衣物,飾物,手袋,CD,書等等,應有盡有,既減少家中無謂的物品,又無毋需花錢就得到心頭好。自此,我減少買東西,雖然日常必需品仍要買,但衫褲鞋襪和飾物等無謂花費卻大幅減少,這是女仔最龐大的支出,能省下這批錢就等同節省了大量支出,真好!不過,以物易物還是有一個缺點…



以下這隻CD是我在交換站換來的。有些歌手的CD在二手市場是很求難,不是有錢就買到,方大同就是其中一位,所以當我能夠用「唔等駛」的東西換到他的CD,實在很高興!

雖然以物易物能不花錢便得到心頭好,但它無法解除女人亂買東西的心魔,甚至因為可以以物易物而更放肆:「買多/錯咗,咪放上網同人交換囉!」,最後換來不少「唔等駛」的東西,等同左手交右手,家中還是積存大量「雞肋」!最終解決辦法是“think twice before buy”!買之前,想一想到底是想要還是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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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記

以物易物

14/7/2011

出少句聲當幫忙

「至理明言」所以能夠流傳多年,至今仍能應用,是因為它是前人智慧的結晶。若能用心體會箇中道理,或許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可是我們多數覺得它又老土又長氣,不會理會其道理,只有在撞板之後,才頓悟「至理明言」的智慧是多麼的真實。

我們深明某些道理非常有見地、有智慧,但總是覺得自己不會有事,所以不聽別人苦口婆心的勸勉,相信自己可以僥倖地過關,但每每撞了板之後,才悔恨自己不聽勸告。如果你勸告朋友別做某些事,而對方不聽你勸,最後出了事,在這個時候,你會說什麼?「都話咗你咖啦,你又唔聽」?以下這個反應,或者對他、對自己是最好的。

我看過一本書,作者某天到自己的屋頂油油,用一道長長的木梯爬到屋頂,而屋的附近泊了幾架車,當天的風很大,他爸爸經過時,就特地爬上屋頂提醒他把木梯收起,以免大風把木梯吹倒,壓到附近的車就麻煩了。可是,作者不相信會發生這些事,所以沒有理會爸爸「小心駛得萬年船」的提醒,繼續油油,不久之後忽然刮起大風,把木梯吹倒了,並壓壞附近好幾架車,作者要賠很多錢,而他對爸爸說起此事,你猜猜他的爸爸反應是怎樣?



If you ever find yourself stuck in the middle of the sea
I'll sail the world to find you

If you ever find yourself lost in the dark and you can't see

I'll be the light to guide you


做朋友,唔係做教授,唔駛吓吓講大道理,更何況當對方唔聽你勸而撞咗板,他更加唔需要聽你講道理,因為佢又點會唔清楚呢?咁當朋友話你知佢唔聽你勸而衰咗,應該比咩反應好呢?除咗好似頭先首歌“Count on me”咁喺朋友隔離去十卜佢之外,仲可以好似頭先個故事入面嘅爸爸咁,知道亞仔無聽佢勸而闖禍之後,不但沒有責怪他,也亦都無事後孔明說:「都話咗你咖啦,你又唔聽!」,而是默不作聲,微微點頭表示他知道了。喺適當嘅時候出少句聲,比雄辯滔滔講大道理更令人心悅誠服。

12/7/2011

漸行漸遠



我曾是你無話不說的朋友
因為我們改變太多

10/7/2011

憎死自己。

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憎死自己。

What the heck am I doing?
討厭這樣的自己。

4/7/2011

未審先判

為什麼我們會對某些有色人種有負面印象,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壞事嗎?還是我們只是道聽途說,雖然未認真了解過,就單憑大眾對他們的印象便先加負面標籤?其實不單止是有色人種,就算對著跟我們一樣的人,我們都會對某些人「未審先判」,未有足夠認識便先加判斷,認定對方是大壞旦,小氣鬼或是非精,可是,我們下判斷前,真的有了解過對方嗎?

當年我初入大學,參加迎新營,有師兄師姐做我的「組爸組媽」,讓我盡快適應大學生活。營會中每晚都有談心時段,記得「組爸」講過:『對每個人都要比三次機會,就算你對對方的第一印象很差,都即管給對方第二、第三次機會,因為對方第一次做得差,可能因為他當日心情不好而已』。「組爸」這一番話令我嘗試不要對別人先入為主、或未有足夠認識就對對方下判斷,總之要認識過才作結論。這個想法令我沒有錯失一位朋友。



我們對某些人或事根本未有足夠了解,但就先下了判斷,標籤咗佢地係唔好,至於佢地係咪真係好似想像中咁壞咁差呢?唔知道,因為有咗壞印象就唔會再諗住了解返成件事到底係點。就好似頭先聽過
LMF嘅作品<飛>,好多人都覺得佢地剩係識得唱粗口歌,無錯,佢地有d歌係有粗口,但係咪有粗口就會令一首歌變得唔好聽、無晒意義呢?我地有無細心聽過佢地嘅歌到底唱咩,然後先做判斷呢?

後來有一年,我做暑期工,認識了一個男生,本來對他的印象非常差,雖然大家不同部門,但因為見到他的態度很囂張,經常自吹自擂,就認定他是個自大狂,不想理他,但因為「組爸」那句說話,我就盡量放下先入為主的想法去認識他。有一次跟他外出工作時,我大可以不理會他,但我試著跟他談天,才認識到他孝順父母的一面。我想,如果我最初因他的囂張而放棄繼續認識他,就不會發掘到他也有可愛的一面,也不可能跟他做朋友直到現在。

2/7/2011

Cultural shock

去年我到多倫多,其實大部份時間跟華人一起,理應不會有Cultural shock,但原來還是有的:

參加完營會,我跟大夥兒一起乘黃巴士到解散地點。

坐了良久,我的組女忽然說:「就到喇!」

聞言,我便收拾行李,背著背包坐在座位上,作好準備下車。過了15分鐘後,我見還未到解散地點便問:「又話就到?」

組女:「對啊,仲有幾個街口,再等多10分鐘啦!」

我:(暈)「...」

原來在多倫多,「就到」的意思是至少還有10分鐘才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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