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離開則是心不甘、情不願, 因為是有人用「偉大」的原因而要求別人離開, 較遠的例子有灣仔囍帖街: 市區重建局以社區重建為名, 而收購在囍帖街做喜帖印刷工作做得好好地的店舖, 將原來的囍帖街打造成以婚嫁為主題的「姻園」, 那會成為灣仔的標記及香港的地標。花錢做新地標, 當然希望可以吸引更多人流, 做更多生意, 但問題是原本的囍帖街有建立了幾十年的社區網絡, 店主間的感情, 店主與顧客的互動關係, 這份情是囍帖街的吸引之處, 而因為興建「姻園」而消滅了這份積累了幾十年的情, 沒有情的新囍帖街有什麼地方吸引人呢?
較近的例子有石崗菜園村, 政府因為要興建高鐵而要收返菜園村塊地, 但那裡是居民住了幾十年的地方, 見證村民的成長, 是幾代村民的根, 更重要的是那地方提供村民與社會接觸的機會, 例如高婆婆,她年屆高齡,但她仍然每天到田裡耕作,為的不只是養活自己,而是把農作物帶到荃灣擺賣,不求賺大錢,只求找個機會與街坊聯繫而已。高婆婆會主動把電話號碼給街坊。街坊晚上掛電話來「訂菜」,高婆婆早上五時多起床,六時就去摘菜。摘下來後修整頭尾,縛好,再磅斤兩。在路旁擺賣。有時坐到午後。街坊討論的不是八卦週刊的話題,而是如何煲好一碗茶,如何照顧好一個孩子的健康。政府因為社會發展, 經濟收益等高大威猛的理由而要村民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要村民離開居住幾十年的地方, 將緊密的人鄰關係都連根拔起, 難道發展、進步就是硬道理? 人情味就不值得保留? 不過, 所謂的社會發展, 經濟收益, 到底是誰的發展, 誰的收益呢?
溫馨的光景不過借出,到期拿回嗎?
等不到下一代,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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